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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推广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4- 03- 13 09: 57浏览次数:
  各乡(镇)人民政府:

  按照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通知(甘医保发(2023)34号)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率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总体目标

 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,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,一人一码,具有方便快捷、应用丰富、全国通用、安全可靠等特殊优势。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,可实现就医报销、购药结算、医保查询、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的一“码”通行,不仅安全便捷还可降低实体卡接触风险。医保电子凭证的全面推广应用,也为推进全民参保,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,更好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、科学化、精细化能力和水平。因此,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责任,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推广工作。

  二、工作任务

  根据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,2023年底我州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目标任务数需达到参保总数的90%,电子医保凭证使用的结算率需达到参保总数的30%。截至目前,我县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滞后,激活率不足37%,离目标任务差距很大。为有力有效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推广任务,提升电子凭证的申领激活量做如下安排。

  一是要充分利用手持医保综合业务终端(人脸识别设备)的便捷性,集中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,确保在2023年底前激活率达到州上要求;二是在激活电子医保凭证时,无法通过手持终端进行认证的,请各乡(镇)充分发挥医保网格员、乡镇农保员、第一书记、驻村干部的作用,利用群众大会、坝坝会等形式,指导群众通过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绑定身份证号码后人脸识别激活电子医保凭证;三是对无智能手机的儿童和老人,请各乡(镇)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,通过户主绑定身份证信息人脸识别激活后,在亲情账户模块绑定家庭成员上传相关证明即可激活电子医保凭证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压实工作责任。各乡(镇)要加强领导,统筹规划,明确工作目标、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,督促辖区内参保群众做好电子凭证激活相关工作,力争做到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无遗漏、全覆盖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。

  (二)突出工作重点。各乡(镇)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电子医保凭证激活应用量达到90%以上的目标任务。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影响全县在全州考核的乡镇,将扣除年底绩效考核分值,并由纪委监委约谈乡镇一把手。

  (三)深入宣传发动。各乡(镇)要加大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微信群、抖音APP等载体,深入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和作用、激活渠道及方法步骤,引导参保人员主动关注、积极体验、激活使用。

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2023年10月2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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